作者:三翼校园新闻中心深度调查小组
为确保乳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国务院10月9日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条例规定:生鲜乳收购市场将实行准入制度;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婴幼儿奶粉实行召回、退市特别制度;对乳品违法生产者实行“黑名单”制度。
这是国家针对三鹿奶粉事件,为保障公共食品安全做出的最新保障制度,下面让我们来回顾一下这次直接威胁到生命健康的重大事件:
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 有关部门紧急调查
卫生部9月11日晚指出,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日晚则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三鹿集团公司决定立即全部召回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此前,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密切关注奶粉致病事件,已派人赴相关地区了解情况,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对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作出部署,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发布会上指出,“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故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三鹿牌部分批次奶粉中含有的三聚氰胺,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为加入的。
卫生部提醒公众,立即停止使用该品种奶粉,已食用该奶粉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就诊。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报告类似病例。卫生部已将事件有关情况向世界卫生组织及有关国家通报。有关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